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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?如何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?----媒体报道 发布时间:2025-02-10 12:27:36

近日,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印发了《乡村全面振兴规划(2024—2027年)》,明确指出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” 在农业现代化进程中的核心地位,并在三个关键部分作出了部署:

  • 第(六)条      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:支持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参与建设管护。

  • 第(十一)条      强化农民增收举措: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,推动相关扶持政策同带动农户增收挂钩。

  • 第(十三)条      壮大乡村人才队伍:加强对青年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指导。

为什么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”如此重要?

我们知道,乡村振兴进入深水区,核心问题是农业现代化如何落地。而农业现代化的载体,正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

在传统农业社会,农业的基本经营单位是小农户,他们依赖经验耕作,抗风险能力弱,产业链短,议价能力低。而今天,我们需要具备市场化、规模化、科技化能力的经营主体,带动农业生产方式的升级,推动农业产业链的延伸,提高农业整体收益水平。这就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义。

那么,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到底是什么?他们的生存困境在哪里?又该如何被培育和壮大? 今天我们尝试从认知框架入手,拆解问题来进一步思考。


一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什么?

在认知一个概念时,我们首先要看到它的“前身”——小农户,然后再看它的“进化形态”—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

传统小农户是个体化的、分散的、低效的,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则是产业化的、集约的、市场导向的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建立在农户与市场之间的“桥梁”和“放大器”。它集约了农地、技术、资金、人才资源,并通过专业化运作、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营销,把分散的小农户带进大市场。

它们通常包括:

  • 专业大户:在某个领域有深度积累,比如只种葡萄、只养蛋鸡,规模化运作,形成核心竞争力。

  • 家庭农场:以家庭为核心,但区别于传统农户,他们有更精细的管理、更现代的技术、更清晰的市场导向。

  • 农民合作社:通过组织化方式,整合资源,提升生产和销售能力,增强议价权。

  •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:不仅仅是生产者,而是全产业链操盘手,打通加工、销售、品牌等环节。

  • 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:为农业生产提供托管、农技推广、金融支持等专业化服务,提升农业整体效率。

如果说小农户是“个体作战”,那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就是“团队作战”,它们有更强的市场连接力、技术应用力、产业整合力,能够在农业现代化进程中扮演核心角色。

 

二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现实困境

认知事物不能只看优势,还要看到现实世界的制约因素,才能理解为什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缓慢。

1. 资金困境:农业天生“重资产+长周期”

农业是个慢行业,种下去一年,收成看天。但金融系统对农业的风险偏好低,很多经营主体融资难,特别是农地不能抵押,导致农业投资风险难以分散。

2. 经营管理短板:从会种地到会经营的距离

一个普通农户,即便再努力种地,也不一定能变成合格的农业企业家。很多家庭农场、专业大户,擅长生产,但缺乏市场意识、财务管理能力、品牌建设能力。

3. 土地流转不稳定:长线投资的阻碍

规模化经营依赖土地流转,但目前土地流转合同年限短、租赁关系不稳定,导致经营主体不敢重投入,怕土地被收回,前期投入打水漂。

4. 产业链短,议价能力低

很多农业经营主体仍然处于产业链底端,只负责生产,缺乏加工、销售渠道,受制于中间商,利润空间被压缩。

5. 科技落地难:数字农业不是“买设备”

智慧农业、精准农业这些概念听起来高大上,但现实中,真正落地的很少。核心问题是:农户没有“数据意识”,不会用,更不懂得如何根据数据调整生产模式。

 

三、如何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?

我们一直强调要把有限的资源,投入到最重要的那个需求点上。对于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而言,有四大“关键环节”——土地、技术、资本、品牌。每一个环节,都需要“政策-市场-主体”三方协同,才能形成一股合力。

1. 以土地要素为基础:让经营规模跑起来

  • 核心需求: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规模化经营,首先需要稳定可预期的土地使用权。

  • 政策助推:规划第(二十八)条明确提出“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”,并且要“健全土地流转价格形成机制”。这就给了合作社、家庭农场、龙头企业一个相对稳定的生产空间。

  • 实际举措

    • 开展承包地三权分置(所有权、承包权、经营权)改革试点,推动依法、有序、规范的土地流转。

    • 试点地区可将小农户的土地经营权通过入股、合作等方式向主体集中,让“新主体”真正拿到规模化经营的“地票”。

2. 以技术与人才为动力:让生产方式新起来

  • 核心需求:规模化之后,更需要先进的种养殖技术、农机装备和专业人才来“撑场面”。否则规模越大,损耗和失败的概率越高。

  • 政策助推:《规划》对“科技和人才”着墨颇多,比如第(七)条“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”,第(十三)条“壮大乡村人才队伍”等,都在强调农业科技推广、农机装备研发以及对高素质农民和技术带头人的培养。

  • 实际举措

    • 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(第十三条):依托地方农业科研院所、龙头企业等,引入专业人才,对合作社、家庭农场进行定向技术支持。

    • 企业创新主体地位:加大对企业在农业科研、良种培育、农机装备研发等方面的扶持,让技术突破有更好落地场景。

    • 联合培训:政府与农户、新主体联合举办“田间课堂”,既解决技术瓶颈,也同步解决观念升级问题。

3. 以金融与资本为支撑:让周转资金跟得上

  • 核心需求:农业投资周期长、风险大、收益不均衡,如果没有资本和金融的持续助力,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很容易“烧钱烧到一半就倒下”。

  • 政策助推:第(三十)条明确提出“健全多元化乡村振兴投入保障机制”,鼓励“发展多层次农业保险”,以及“支持以市场化方式依法设立乡村振兴基金”。

  • 实际举措

    • 差异化信贷:对龙头企业、示范合作社、示范家庭农场等给予政策性金融机构差异化利率、担保补贴

    • 多维度保险:让农业风险在更大范围分散,稳定主体预期

    • 产业基金:引导社会资本成立乡村振兴基金,优先投向潜力大的农业创新项目,撬动更多社会资源。

4. 以品牌与市场为导向:让产业价值最大化

  • 核心需求:只有生产没有品牌,容易陷入同质化竞争。要在市场上实现溢价,离不开品牌化、标准化和全产业链布局

  • 政策助推:第(九)条提出“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”,第(十)条强调“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”,都指向产业链延伸、品牌塑造和市场拓展。

  • 实际举措

    • 区域公用品牌:政府推动地理标志产品、区域公共品牌建设,帮助新型主体把产品与“产地形象”绑定。

    • 一二三产业融合:加工、流通、旅游、文创等多元业态汇聚到农业生产之上,拓宽了经营主体的收入面

    • 数字化赋能:电商与物流体系下沉(第十二条),让优质农产品直接对接城市消费者,构建从田头到餐桌的直达通路。

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只是“生产者”,而是全链条的策划者、组织者。他们在乡村振兴战略中扮演的是“抓手”和“动力源”的角色:一头连接土地、农民,一头对接市场、资本,并且依托现代技术和管理方式,把分散的小农经济聚合成一台专业化运转、持续产生价值的“飞轮”。

“飞轮” 想要转得顺畅,就要不断解决以上四个关键需求:

  1. 土地:给它规模化的硬基础;

  2. 技术+人才:给它创新动能;

  3. 资本+金融:给它抗风险与加速的动力;

  4. 品牌+市场:让它在产销对接中实现价值飞跃。

在《乡村全面振兴规划(2024—2027年)》的系统部署之下,只要找准需求、对症施策,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成长壮大就能水到渠成,从而实现乡村产业的全面升级,真正让农民获得更稳定、更高质量的增收。

 

四、结语:打造农业的“新型基础设施”

农业的未来,不是靠几个“大农场”来解决,而是靠一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,在各自的细分领域扎根,形成稳定的农业产业生态。

但他们不会凭空生长,他们需要:稳定的土地制度、可获得的金融支持、可用的科技手段、可持续的市场链条。

如果这些问题不解决,农业还是传统的小农模式,经营主体缺乏市场竞争力,产业链条短,议价能力低,最后所有的政策支持都变成短期补贴,没有真正改变农业的经营逻辑。

所以,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本质,是构建现代农业的“新型基础设施”。让农业经营者不只是“种地的人”,而是“农业企业家”,让农业不只是传统的生产方式,而是现代化的产业链。

真正的新农业,不只是“种得好”,还要“卖得好”,更要“经营得好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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